1、跨境和跨国高密度科研合作
一些学术网站可以显示科研人员的科研合作关系网,一些高校为了鼓励科研合作国际化,要求本校的老师在发表论文的时候和国外一些科研机构合作。从推进科研合作国际化的目标来看,学校的初衷和动机是有正面意义的,否则也不会对署名国际合作的论文在计算科研绩点的时候增加权重。这种政策性激励的国际合作本意是督促校内科研人员和欧美国际知名科研机构的合作,而实际情况却变成了和境外特定地区的科研机构,甚至比我们科研水平还低的某些国外大学科研机构的合作,这一点可以从一些大学的论文署名地址看出来。在这里面还有一个陷阱问题,就是国内某些大学的部分科研人员缺乏基本常识,比如在论文作者署名的时候遇到和中国台湾省科研人员合作在国际期刊发表论文时地址署名出现错误,原则上要在台湾省后面加上China这个国别,而不是把地区和国家并列,在实际审稿和处理稿件的时候的确发现国内一些双非学校的作者多次错误署名,那么只能拒稿了。
2、特殊审稿人群体的高度默契
一些研究方向的从业人员非常多,因此投稿也非常多。对于多数国际期刊来说,每篇稿件只要返回来两个可靠的审稿意见就可以裁决的。而一些从业群体非常大的科研方向,责任编辑送审的时候每篇稿件都会有5个以上审稿人立即同意审稿,而且返回审稿意见非常高效。进一步检查审稿人提供的意见,多数情况下都是正面的意见,顺便配套提供几篇论文引用。比较诡异的是,审稿人推荐的参考文献里往往没有自己的署名,这一点就排除了自我提升引用的嫌疑。当然,这里面也有一些比较直接的审稿人,在审稿意见里就列出5篇甚至十几篇参考文献让作者在修改的时候参考和引用,这么做必然是惹毛了责任编辑的。相比两种推荐作者引用特定参考文献的情况,第一种情况具有隐蔽性,但是,大数据的判断和分析总是揭示谜底,原来这个特定领域的审稿人意见达成了默契。比如,责任编辑在处理某一篇稿件的时候,发现某个不发达国家的审稿人推荐的参考文献都是国内某几个特定作者的论文,而这些论文没有包含审稿人自己的名字;进一步反向邀请国内这个科研人员来审稿,就会发现类似的行为。这种躲猫猫的做法的确让责任编辑和稿件作者头疼,我们承认,多数稿件在撰写引言的时候会漏掉某些特定的重要的参考文献,如果恰好漏掉了审稿人对应的关键文献,那么审稿人可以给责任编辑单独留言,那么责任编辑会注意这一点并核实的。从俺本人角度来看,并非完全禁止审稿人给作者推荐参考文献,密切相关的参考文献是可以推荐的,但是要控制数量到1到3篇内。
3、审稿人批量推荐某一特定付费期刊论文
其实和上面第二条类似,在检查审稿人意见的时候,总会发现一些被审稿人推荐的论文引用目录来自于那几个争议性很大的收费期刊社。进一步检查会发现,这些审稿人要么是这些付费期刊的编委,客座编辑,或者说频繁在这些付费期刊发表过多篇论文,希望在给正规的SCI期刊审稿的时候推销引用,来保护那些付费期刊的引用率,从而预防期刊被踢出SCI数据库。这样做的后果是可能被期刊责任编辑做记号和打标签,今后处理这些审稿人团队投递的稿件时必然遭受更苛刻的审查,搬起石头打自己的脚的。
马上临近6月份了,每个期刊的影响因子数值基本上定下来了,就是等着相关机构的正式发布。作为真正的科研人员来说,要认识到每个期刊所谓的影响因子都是一种统计平均,影响因子总是少数作者的少数论文贡献的,也离不开相应期刊部分编委执著的努力以及期刊社的某些商业行为的推进。淡化期刊影响因子,淡化论文引用, 做真正的科研,引领性的科研,在各种学术会议平台上积极展示自己课题组的成果,一定周期内必然赢得认同和认可,影响力自然伴随。作为每个期刊的编委,严格把控稿件质量,甄别审稿人意见并写出靠谱的科学性审稿裁决意见,把自己最重要的最新成果发表在所效力的期刊上,增强期刊的影响力,这是一种自然行为;认真阅读所效力的期刊每一期最新的论文,在各种场合宣传和推荐该期刊发表的与自己领域相关的论文,也是一种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