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CSC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已经出台,会影响与以往的CSC出国留学资助项目的资助力度和申请难度吗?要回到这个问题,首先要了解创新项目的主要内容:
一、《2026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指南》的简要概括:
1、项目概况
设立目的:支持“双一流”建设,推动国际化人才培养。
组织实施:由国家留学基金委(CSC)组织,采取项目制,单位申报、专家评审、择优立项。
2、资助类型与内容
主要选派对象:博士生、联合培养博士、博士后、访问学者、高级研究学者。
可选派对象(少量):硕士生、联合培养硕士、本科插班生(限“双一流”、强基计划、拔尖2.0基地)。
资助内容:奖学金、一次往返国际旅费。部分博士/硕士项目可资助学费。
3、项目申报与管理
申报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
年度流程:
9月底前单位内部确定项目
10月1日–21日在线申报
12月底公布立项结果
每单位每年最多申报3个新项目。
执行期:3年,需每年总结,期满后总结,部分项目可申请续期。
4、人员选拔与录取
申报方式:个人不能直接申请,须由项目单位推荐。
申请批次:2026年分三批(3月、6月、9月),各批申请时段为1日至11日。
录取时间:4月、7月、10月底前分别公布。
5、申请人条件
基本要求:政治立场坚定、品德良好、身心健康、无国外永久居留权等。
需提供邀请函或录取通知,符合外语要求和各类别具体条件(如年龄、学历、经历等)。
不受理情况:已有全额奖学金、国家公派资格未使用、尚在等待其他项目结果等。
6、派出与管理
留学资格保留至2027年12月31日。
实行签约派出、违约赔偿机制。
派出后须按要求办理报到、遵守纪律、完成学业,回国服务等。
本科插班生无回国服务期要求。
再次申请不受“回国满两年”限制。
二、他们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1. 选派机制不同
以往项目:个人可以通过单位推荐后直接向国家留学基金委申请(如博士研究生、访问学者项目)。
创新项目:采用**“项目制”**,必须先由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申报整个合作项目,经过CSC立项评审后,再从获批项目中选派人员。个人不能单独申请。
2. 选派范围更广
以往项目:通常仅限博士、博士后、访问学者等。
创新项目:除了上述类别,还可选派:
攻读硕士学位
联合培养硕士
本科插班生(限“双一流”学科/“强基计划”/拔尖人才2.0基地)
中外双博士、双硕士项目等
3. 资助内容细化
以往项目:资助生活费、一次往返旅费,部分项目视情况资助学费。
创新项目:
明确指出部分硕士和博士学位项目可资助学费,但本科插班生、联合培养类及访问学者不提供学费资助。
鼓励多方筹措配套经费。
4. 项目申报主体是单位,不是个人
单位每年可申报最多3个创新项目,必须围绕“双一流”学科、新兴学科、基础交叉学科等设置。
强调“强校合作”“强项合作”,合作方需为世界一流高校或有合作基础的科研机构。
5. 管理周期和责任
以往项目:多为个人派出管理,单位负责推荐。
创新项目:单位需承担三年执行期的管理责任,包括选拔、公示、派出、年度总结、回国服务期跟踪等。
6. 更加系统化的执行流程
每年有三批申报时间(3月、6月、9月),统一网上申请系统、评审、录取节奏。
每个项目录取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将不再延续。
本质总结
创新项目相当于把CSC资助从“个人导向”升级为“单位主导、系统培养”,聚焦国家急需学科和国际高水平合作,更强调:
项目的整体设计能力
合作基础和目标导向
单位的组织执行力和成果产出
三、创新项目削弱原有项目的支持力度吗?
总体来看,2026年启动的“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不会削弱原有的国家留学基金委(CSC)对高水平人才的资助力度,但确实会带来以下结构性变化和资源分配倾斜,你需要关注:
1、不会削弱的方面
核心资助标准未变:
创新项目依然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奖学金(包括生活费、注册费、保险、材料费等)。
奖学金标准、支付方式继续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并未缩减。
高水平人才(如博士、博士后、访问学者、高级研究学者)依然是重点资助对象。
原有类别仍然包含在创新项目中:
创新项目中仍然包括:
攻读博士
联合培养博士
博士后
访问学者
高级研究学者
所以这不是“削弱”而是“归并”与“系统化管理”。
2、可能影响的方面
资源向重点项目单位集中:
创新项目更注重单位申报的整体质量和合作关系。
如果你所在单位没有申报或获批创新项目,你就无法通过这个渠道申请,即便个人条件很好。
这可能使中小院校、科研平台申请难度增加。
非立项单位无法申报:
与原有可个人申请的模式不同,创新项目完全依赖单位申报后再选拔。
对一些个人实力强但单位不活跃的人来说,可能造成机会减少。
学费资助限制更明确:
对访问学者、联合培养类等,明确不提供学费资助。
仅对攻读学位的硕博生中,部分急需专业或领域可获学费资助,且金额有上限。
年度录取人数设“绩效考核”机制:
若单位项目三年累计录取人数低于50%,未来不再支持继续执行。
将来可能形成“强者恒强”,资源向活跃单位集中。
总结:
不会削减资助标准,但会改变申请机制,让资源更集中、过程更规范。
如果你所在单位能积极参与创新项目申报,那你的机会可能反而更有保障。
但如果单位不申报、或项目竞争力差,未来通过公派出国的机会可能会变少。